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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费标准

2013-04-25 来源:





收费标准及依据

序号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性质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1

会费

开展业务发展研究、宣传政府法令和有关政策规定、为会员提供信息交流平台和咨询服务、反映会员诉求、开具证明文件、引导企业社会责任及信用体系等软实力建设

会费

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每年10000元;理事、监事每年会费5000元;会员每年会费1000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安徽省国际经济合作商会章程》、《安徽省国际经济合作商会会费交纳和管理办法》




安徽省国际经济合作商会会费缴纳和管理办法

 

为保障安徽省国际经济合作商会有序运转和健康发展,规范会费收缴和使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19号)和《安徽省国际经济合作商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现结合商会会员实际情况,制定商会会费管理办法。

    一、会费标准

会员单位采取年费制,依据其在商会担任的不同职务层级,实行差异化标准。具体如下: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单位:10000元/年;理事、监事单位:5000元/年;普通会员单位:1000元/年。

    二、会费收缴

(一)商会秘书处每年7月前向各会员单位发出本年度会费缴纳通知,会员单位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足额缴纳会费。

(二)对会员缴纳的会费,商会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开具合法有效的《安徽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电子)》。

    三、会费使用与管理

(一)使用原则:会费使用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原则,主要用于服务会员和保障商会日常运转,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二)支出范围:商会日常运转开支;组织或举办交流座谈、考察访问、展览展示等市场拓展活动以及政策宣讲、专题培训等赋能活动;与商会发展和服务会员有关的其他必要开支。

(三)信息公开与监督:商会每年通过官方网站对上一年度会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体会员监督。在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按规定接受组织的财务审计。

四、附则

(一)本办法经2026年召开的第四届会员大会暨四届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二)原《安徽省国际经济合作商会会费交纳和管理办法》(2021年9月29日通过)同时废止。

(三)本办法由安徽省国际经济合作商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五、商会银行账号及开户行

账户名:安徽省国际经济合作商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祁门路支行

账 号:34132700001801002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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