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加强对公司外资持股监控
2011-07-15 来源:商会
来源:驻菲律宾经商处
据菲律宾《商业世界报》7月8日报道,菲最高法院不久前饬令证券交易委员会审查菲长途电话公司(PLDT)股权结构,指出宪法保障菲人持有含投票权的股份应在60%以上,PLDT因此被迫增发1.5亿股含投票权的优先股。证交委主席赫伯萨昨日表示,在最高法院决定最终生效后,证交委将要求公司做更多信息披露,主要是要披露其股权成分,特别是针对公用事业、不动产、石油和矿业公司,需要对其股权结构做出详细说明。菲律宾宪法规定,在很多行业外资持股不能超过40%,这一规定被视为菲律宾外资政策保守的主要表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