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总统正式签发外国投资法
2012-11-08 来源:商会
缅甸《星光报》11月3日刊,缅甸总统吴登盛11月2日签发《外国投资法》,并以此取代1988年公布的“缅甸联邦外国投资法”。新的投资法对11个领域进行了投资限制或禁止,包括投资法细则规定的本国公民可以从事的农业领域、畜牧业及海洋捕鱼业等(规定如果拟从事限制或禁止领域的投资,需对国家和人民有利并经政府批准)。新的外资法规定对制造业及服务业等免5年所得税,并视情延长减免期限;投资方式为外资独资、合资及合作;土地使用期限为50年并视情延长2个10年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