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障碍与应对策略(上)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渐形成,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国有企业拥有了更大的经营自主权,为其发展提供了更大的舞台,特别是在对外投资方面,一些国企能够审时度势,抓住时机,通过联营、合资、投资控股、参股、甚至海外投资等投资形式,扩大业务和经营规模,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保证了企业的持续发展和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但是也应看到,在上述投资活动中也存在着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1、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形成路径
1.1 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
所谓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是指国有企业以其自身资本或投资参股民营或其他企业,其权益的表现一般仅体现为投资收益,而不是对企业的直接控制。国有企业为什么要有这样的投资,原因较为复杂,但是,这种投资的形成,也有特定的规定和程序,即使数额并不很大,而且也无须直接动用国家财政或是国库支出,同样也要经过应有的程序。
1.2 企业对外投资的目的
企业对外投资的目的因地区、时间、条件而有所不同,现分述如下:(1)为了保护原有市场而投资。这是指由于替代出口、跟随战略或为了绕过出口配额限制等原因造成的对外投资。替代出口是因原外销地政府为了保护国内工业而采取高关税、低进口配额或限制进口等贸易保护措施,迫使投资企业不得不前往原外销地设厂,以绕过关税壁垒。跟随战略是指投资企业为了应付原来的竞争者而被迫跟随前往投资设厂,以免整个市场为先行设厂者所垄断。绕过出口配额限制是指企业在本国受到出口限制后,改由在不受此限制制约的第三国投资设厂,以利用他国的优惠待遇,来确保企业原有的外销市场。(2)为扩充或争取新市场而投资。这是指企业在某国有强大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投资环境时,主动地前往该地投资设厂,既可扩大出口,又可于市场成熟后利用地利优势。(3)为确保原料来源而投资。指企业为了掌握某种需要进口的重要原料的来源,以及维持其价格稳定而到国外原料产地投资经营,以防因重要原料被他人控制而导致经营中断。
2、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特点
企业对外投资是指企业出于某种动机,将本企业的资本(包括资金、机器设备、技术秘密、专利、商标等)在非母国进行投资的活动。企业对外投资超越了国界,使企业获得了广阔的经营天地,但同时也增加了企业投资的风险。对外投资使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地区比较优势,充分利用世界市场带来的规模效益,实施全球性的统一调配战略,谋取高于国内投资的收益率。但在非母国投资,企业面临着由社会差异、文化差异、地域差异、时间差异、情报障碍等一系列因素所形成的复杂环境,增加了投资的风险。因而如何在避免风险的情况下获取高收益,是企业对外投资的关键。企业对外投资与对内投资一样,也分为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其中更具特点的是直接投资。
为了学习与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与管理而对外投资。许多企业对外投资是为了收集当地市场、经济、技术情报,利用当地管理人材,以期取得最新的生产与管理技术,这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对外投资的重要目的。为追求低成本而投资。如经济发达国家劳动力缺乏,工资高,因而企业将劳动密集型产品转移到劳动力资源充足、投资环境较好的国家去生产,待产品制成后再运回本国或第三国销售,以获得高于在本国生产的利润。
3、国有企业对外投资中存在的障碍
通过实例调查发现,以下主要问题导致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效果不佳,甚至失败。
3.1 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解决公司各方利益分配问题,通过权力的制衡,使决策权、经营管理权、监督权三大机关各司其职,又相互制约,保证公司顺利运行、高效运转。但从实际情况来看,70%左右的地方国有企业虽然组建了董事会或委派了股东代表,但没有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规范运作,流于形式;企业在经济活动中设法绕开规定的程序和必要的监督,从而造成决策权与经营管理权实质上的统一,监督权的缺位,使得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三权分立”制度形同虚设,公司的治理结构变成了自己管理自己,自己评价自己,成为名副其实的“内部控制人”。比如,有数家企业将研发成熟、有市场前景的产品以筹资的名义转让给公司高管人员,用于实现所谓的“激励”机制,造成主业及优质资产外流,国有投资股权比例不断稀释。同时,由于人员和制度的监督制约缺失,不仅逐渐失去了投资公司经营中的话语权,而且造成了大量国有资产流失。
3.2 管理措施不到位,造成投资隐患
就目前对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所了解的情况看,超过50%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均没有制定对外投资相应的管理制度,没有明确的投资评价体系和投资控制机制,没有明确的决策责任,没有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内控体系不健全,投资缺乏客观、冷静和充分的市场调研。一是出资人与受资人权责不清。有相当比例的企业的投资项目,其母公司与投资单位之间大多存在着产品相互关联、资产相互占用、人员交叉任职等情况。比如,在有些项目上,被投资公司低成本甚至无成本占用总公司资金,而无法用资金来衡量的是对国有企业主业的剥离,核心生产技术、商誉、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无偿提供,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国有企业向其让利的问题,尤其对非全资子公司。这样就对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形成隐患,带来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二是1/3的企业领导人国有资产保护意识不强,对外投资没有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投资项目缺乏必要的关注,致使在投资项目中未能取得主导地位,对其日常经营状况未能及时了解,造成投资权益损失;三是由于政府行政干预,而造成企业对其投资项目的实际控制权缺失,形成一定的投资风险。 3.3投资方向不合理,形成投资风险
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或因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部分企业因投资方向不合理,造成投资损失或形成投资风险。尽管有规则的市场经济秩序正在不断的建设与完善之中,但国有企业的投资仍不得不面临着众多以现实国情为基础的制约因素。尤其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一是由于国家宏观环境的影响,众多企业开展了大规模的对外投资活动,急于扩张,对投资的风险估计不足;二是企业本身对投资项目缺乏严密、科学的论证程序和明确的职责,对项目本身的市场情况、盈利能力、潜在风险等调研工作做得不深、不细,对合作方的实力、信誉、能力等情况缺乏全面的了解,盲目性较大;三是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对国家的产业政策研究不够,在制定投资策略、选择投资项目时缺乏前瞻性。据初步测算,超过30%的投资是在当时国家经济发展过热、市场红火、企业产销两旺的情况下设计上马的,例如,高能耗、高污染的小型钢铁冶金、有色金属、煤火电、耐火材料等行业及企业,随着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市场整体处于疲软的状态,使企业的产品销售不畅,固定性支出难以收回,无法使项目的获利水平达到预期效果,企业长期亏损,最终导致投资失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