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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提醒中国公民入境泰国携带烟酒注意数量

2012-07-17 来源:商会
    近来,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接到一些中国公民反映,因超量携带烟酒入境泰国而遭泰税务稽查部门查获并处以高额罚金。为切实维护中国游客合法权益,中国驻泰国大使馆领事部官员专赴机场向主管的泰财政部烟酒消费税司执法稽查部门了解情况并现场考察执法过程。现就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泰政府允许外国公民携带200支(10包、1条)香烟和1公升酒类免税入境泰国。针对超量携带烟酒者,泰税务稽查部门有权在机场隔离区外的泰领土范围内,予以检查并根据两类情节(即有意偷逃税款和不知情且仅供个人使用),按香烟每包55泰铢、酒类实际价格以及85%烟酒税率,以所携全部烟酒量为基数处以10或15倍不等罚金。一人如受他人所托致使携带超量,亦认定为携带超量。以一人携带10条100包香烟(超量携带9条90包)为例,如此人被认定为有意走私偷逃税款,则罚金为55x85%x15x100=70125铢;如此人被认定为不知情且香烟仅供个人使用,则罚金为55x85%x10x100=46750铢。如拒不交罚金,将移交机场警方调查并启动相应司法程序。法院将依法对涉案人员判处有期徒刑,按一天200铢标准折抵刑期,最多不超过2年。

  为此,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提示赴泰中国公民注意并严格遵守泰方上述规定,不要携带超量烟酒入境泰国,不要将烟酒交由一人保管。如携带超量,请务必在离开机场隔离区之前,主动向泰海关申报并将超量烟酒交其保管,同时支付小额保管费用并索要相应票据。离境时可凭票取回交存烟酒。

  如有需要,请联系中国驻泰国大使馆,电话:0066-854833327,传真:0066-2245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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