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避和应对“出海”风险
海外投资是新时期我国企业增加全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成功的投资并购,我国企业既可确保利润多元化,又可提升国际运营管理经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经营管理队伍,增强企业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资源型的企业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可增加资源储备,加强对上游资源的控制,有效控制成本;贸易型的企业“走出去”,可扩展贸易渠道,打开产品市场,建立更广阔的客户群,有效分散运营风险;生产型的企业“出海”,有利于提高技术开发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我国在国际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其中,发展潜力最大的是建设工程领域,我国企业准确把握海外基础设施市场机遇,成功拓展了公路、铁路、桥隧等重点领域市场,实施了一大批标志性工程。当然,我们在看到“蓝海”机遇的同时,也应注意到海外市场吸引力虽大,但是“出海”风险意识必须加强。
不得不面对的“出海”风险在“走出去”的热潮之中,我国有一部分企业因风险管理不善而遭遇重大风险,如备受瞩目的沙特麦加轻轨项目和波兰A2高速公路项目,而利比亚危机更是我国企业集体遭遇政治风险的深刻案例,受影响的合同额高达188亿美元。因如何规避和应对“出海”风险文/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徐永前此,我国企业在“走出去”之前必须对可能遇到的风险有清楚的认识。
政治风险政治风险是投资者遇到的、改变特定经济行为预期结果和价值的政治性变化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包括财政、货币、劳工、投资、产业等宏观经济和社会政策的变动,以及恐怖主义、暴乱、政变、内战等政治不稳定因素。
现实上来看,由于我国对外投资集中在亚洲、非洲等政治风险相对较高的地区。对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其投资本身具有周期长、易受政治风险影响等特征,政治风险已成为交通基建企业、机械装备企业海外投资风险中的首要风险。
许可风险许可风险指的是对外投资无法获得相关政府批准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对外投资项目主要涉及的许可可分为准入许可和运营许可。
通常一项对外投资中的准入许可,主要涉及投资国所在政府部门的审批、东道国政府的许可审批、特殊行业备案手续、第三国审批等几方面。此外,根据具体对外投资项目的不同,还可能涉及到设立企业、获得土地等公共资源、雇佣员工、健康及安全、环境、建筑开工建设、财产登记(如不动产、知识产权等)、第三方机构批准(如咨询工程师对项目设计文件的审批)等方面的许可。
法律适用与变化风险对外投资至少涉及投资者所在国和东道国两个国家,出于管理、保护股东、权益退出以及税收饶让等因素考虑,很多对外投资会采用在税收优惠国或地区,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 P V),再由该S P V向东道国进行投资的投资架构。在此情况下,对外投资所涉及的司法辖区增多,伴生的资金、人员、物资的跨境流动也更为复杂,由此带来更多的法律适用问题,存在更多的法律风险。
除此之外,我国企业还需要考虑到法律变化的风险。2011年9月,巴西政府公布提高汽车进口关税。新措施规定,要求巴西国内销售的汽车,其本地成分应不得低于65%。针对未能达到本地成分要求的进口汽车,巴西政府将把汽车工业产品税税率提高30%。如果出口汽车至巴西市场的我国企业未能及时应对该项法律变化,将在汽车售价上失去竞争力,可能导致销量大幅下跌,影响其在巴西市场的份额。
安哥拉是我国石油进口的主要来源国,我国工程承包企业在安哥拉展开了大量的工程项目。安哥拉政府于2011年6月正式公布新私人投资法,新法给安哥拉的外国投资系统带来了彻底变革。新法就适用范围、最低注册资本、利润汇出、税收、海关优惠政策作出了全新规定。新法规定只有在公司中的投资额达到或超过一百万美元的投资人或者公司股东,才具备私人投资者的地位。另外,新私人投资法仍不适用于投资石油和钻石开采,安哥拉国家控股50%或以上的业务,以及其他特定行业。面对安哥拉政府全面修改的私人投资法,如众多在安哥拉开展业务的我国企业未能及时应对,可能面临遭受严重损失的不利后果。
汇率、信用及其他风险汇率风险包括了交易汇率风险、折算风险、经营风险。一般来说,应对方案有通过合同保护和改变操作策略,控制和规避交易风险,以及通过金融手段保值等。
信用风险主要涉及到对外投资中投资人合作各方的信用问题而产生损失的可能性,主要包括代理人信用风险,服务机构的信用风险,合作伙伴或内部人的信用风险,以及腐败带来的法律风险等方面。
对外投资还可能涉及到其他风险,包括不可抗力风险、情势变更风险、雇工和采购风险、支付法律风险、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争议解决法律风险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特别容易受各种外部客观因素影响。我国有一家大型企业负责某非洲国家的一条400多公里的公路建设工程,公路要穿越沙漠、草原、沼泽地,甚至反政府武装控制过的区域,我国企业需要考虑疾病流行、蛇虫出没、山洪泛滥等各类危险,这些因素不仅影响工程能否按时完工,还容易导致危及人命的事故发生。
风险应对及建议在企业对外投资过程中,有效识别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方案,已成为不可或缺的一环。
相比国内工程项目,国际工程项目承担的政治风险、自然风险、社会风险和经济财务风险往往更高,汇率风险是国际工程的独特风险。我国建筑企业承揽的国际工程,特别是在亚非国家的工程,往往要承受所在国货币偏“软”以及人民币升值所带来的汇率风险,工期越长,合同额越大,承担的汇率风险也越大。
刚果(布)国家1号公路项目是中国政府与刚果(布)政府一揽子合作项目下最大的基础设施项目。1号公路是连接刚果(布)首都都布拉柴维尔与黑角之间的一条交通要道,全长约600公里,采用E P C模式建设,承包商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工期48个月,合同金额高达14.8亿美元。
我国企业可先通过合同来保护自身利益,在投标报价过程中事先考虑汇率变动的因素,在合同中加列保护性条款,添加货币保值条款,即增加货币保值条款,把汇率固定下来,无论此后汇率发生什么变化,仍按合同规定的汇率结算;选择与合同货币不一致的、价值稳定的货币,将合同金额转换为所选货币表示。在结算或清偿时,以所选货币表示的金额按市场汇率折算成合同货币完成支付。
由于刚果(布)使用的西非法郎并不能直接兑换,所以我国企业通过谈判锁定汇率,最后合同约定按照西非法郎计价支付美元,并将美元与西非法郎的兑换汇率固定为1美元合450西非法郎,并规定了如西非法郎贬值超过5%时,合同价格修改不仅针对尚未支付的工程款,还适用于贬值之日后待完成的工程所涉及的款项。通过这种设计既保证了项目收入能获得“硬货币”,也规避了一定的汇率风险。
我国企业还可以选择通过改变操作策略,控制和规避交易风险,比如提前或滞后支付,即按未来货币变动的预期调整收取应收账款和支付账款的时间。一般的原则是对预计贬值货币,加快资金收取,拖延资金支付。相反,预计外汇汇率即将上升时,延期收取外汇债权,提前支付外汇债务。在刚果(布)1号公路项目中,我国企业选择对项目资金统一管理,在总部开立收款账户,在巴黎中国银行开立付款账户,根据项目申请拨付资金。在分包资金管理方面,项目资金由总包项目部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使用。外汇资金定期从巴黎账户分批次地转入当地账户,而不是大批量地汇入,从而将主动权掌握在己方手中。
除此之外,企业可以采用一些金融手段达到保值的目的,例如通过远期合同套期保值、利用货币期货或货币期权进行套期保值等。更重要的是,企业要从战略层面上进行规划,达到企业内部资金结构稳定,收支货币币种相互匹配,生产经营活动国际多元化,财务多元化等商业目的。
风险预见及管控我国交通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要加强对境外投资的法律风险管控意识,防患于未然,提高开拓海外市场的成功几率。
提升决策层风险管理意识提升企业决策团队对境外投资风险管理的意识,有助于企业从管理决策的角度,建立起从法定代表人到具体责任人的法律风险防范责任体系。风险意识的提高也有助于决策团队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决策应建立在完成技术、财务、法律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从而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处理风险时应按照确认风险源、确认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确认落实防范化解措施的责任人的流程进行。
开展全面调查项目启动前要全面了解目标国与投资有关的基本概况,主要包括目标国基本情况(地理环境、政治环境、社会文化环境、与我国外交关系等),目标国投资环境(经济表现、国内市场、基础设施、对外经贸关系、金融环境以及商务成本是否有竞争力等),目标国对外国投资及合作的法规和政策(市场准入、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劳动就业、环境保护、知识产权、海关等相关法律),以及必要的程序和手续。
控制谈判及文件风险在商务谈判阶段,我国企业应对核心条款确定底线和谈判方案,由投资、财务、法律和技术等人员组成谈判和保障团队,强调团队的专业化和分工合作。设计交易结构时要充分考虑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通过合理的架构设计最大限度降低有关风险。
企业应与交易方在充分沟通的前提下,通过约定协议条款控制法律风险,具体表现为在协议中清晰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定义解释、陈述保证、前提条件、交割条件、单方中止协议费用、退出机制、托管账户设置、僵局事项、违约责任、管辖法律选择等。
在签约后交割前,我国企业要高度关注合作方动态。实施交割要由律师确认每一环节,确保交易安全。如涉及上市公司的收购,还应事先准备披露公告内容,注意各阶段法定时间和合规事宜。
加强对外战略规划和机制建设我国企业要建立并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控模式,成立专项部门和团队加强境外项目管理。加强对外投资合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外派外聘劳务管理,加强公共关系工作,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定期将履行海外社会责任情况向社会公布,有效应对境内外媒体。
遵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企业应当严格遵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对当地法律中涉及到劳工利益、资源使用、环境保护等条款予以高度关注。同时,注重与项目所在地社区和谐相处,尊重当地宗教习俗,加速与当地的融合。
加强境外资产与人员安全管理企业要建立专门机构负责境外安全管理,依靠投资国驻外使领馆,建立境外安全预警和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境外风险管理,加强制度、人员和资金保障,对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项目要加大安全投入,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保安保措施落实。2011年6月,国资委颁布了《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强调要规范境外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境外国有资产权益,从出资人层面对加强境外资产与人员管理进行了规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