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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非沿海各国的外汇管理、税收及投资政策

2016-11-15 来源:走出去服务港

本期介绍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坦桑尼亚等国外汇管理、税收及投资政策。




各国外汇管理情况


没有形成统一货币

虽然东共体三国坦桑尼亚、肯尼亚和乌干达先令可以自由兑换,甚至可以使用对方货币发放贷款,但目前东共体尚未形成统一货币。

除了厄立特里亚纳克法外,埃塞比尔、吉布提法郎、肯尼亚和坦桑先令均可与美元自由兑换。


该地区外汇管制比较宽松

吉布提的金融环境最为宽松,不仅没有外汇管制,实行自由利率,且允许资本自由流动和对外资全面开放,外资股权比例没有限制;吉布提的货币政策有力地支撑了其金融服务业发展。

肯尼亚也是没有外汇管制的国家,外资利润可以自由汇出,居民和非居民都可以方便购汇。

埃塞实行“外汇拍卖制度”,外资利润可以自由汇出;现在外汇统一由National Bank控制,申请美金需要排队,由于外汇紧缺,外资利润事实上汇出难度较大。。

坦桑实行经常性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外汇和本币可以自由划转,外资利润可自由汇出。

厄立特里亚于2013年也部分放开外汇管制,但由于纳克法与美元不可自由兑换,因此外资利润汇出存在一定障碍。


人民币已进入部分国家流通环节

虽然该地区国家尚未参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但在埃塞可以使用银联卡,在坦桑可以使用我国银行发行的Visa卡,中国银行在肯尼亚设立了代表处,这是我国金融机构在东非设置的首家常设机构。




各国主要税收政策

东非沿海经济圈各国主要税赋见下表

 

公司利润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其他主要税赋

埃塞俄比亚

30%

15%

035%

营业税2%10%

厄立特里亚

30%

--

2%30%

流转环节2%12%销售税

吉布提

1%25%

7%

2%32%

营业税350万吉郎

肯尼亚

30%

16%

10%30%

营业税3%

坦桑尼亚

30%

18%

14%30%

--

   各国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税制

    埃塞、肯尼亚和坦桑都实行国、地税分家,这对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同时发挥地方积极性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吉布提由于国家较小,因此按照个人、企业和间接税三大主要税种征税。

   肯尼亚的税制较为复杂,不仅实施属地税和属人税相结合,对企业、个人跨境和海外收入也均纳入计税范围。

   各国税率较为统一,税赋水平相对公允

   除了吉布提在公司税和增值税环节明显偏低之外,其余国家税率基本比较统一,而且方便灵活。

   企业税除了按税率征收外,还可以实行包税制,个人税均实行累进税制,且各国基本都将起征计税点设置较高,有利于个人免税。

   流转税环节基本没有实现“营改增”,其中吉布提正在将其销售税过渡为增值税,过渡完成后,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计税范围将有所减少。


各国投资管理政策


各国均非常重视发展农业、基建和制造业,但在导向上各有侧重

埃塞俄比亚在引进外资方面最为重视农林牧渔业及与之相关的制造业,同时非常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埃塞对外资进入电力、通信、军工及多数服务业领域有严格限制,这一方面反映出埃塞高度重视维护国家对其重点行业的控制,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埃塞将国民就业问题放在重要位置考虑。

肯尼亚在引进外资方面最为重视制造业和酒店业,同时鼓励农业和基础设施投资。

坦桑尼亚的引进外资的主导行业为矿业和基础设施,先导行业为农业、房地产、金融、制造业、物流及旅游业等。

吉布提在引进外资时重视与商贸有关的基础设施、金融和服务业,但对物流运输业则要求必须与当地合作。

厄立特里亚鼓励外资进入矿业和制造业,但对金融和内贸物流进行控制。


各国多以“投资法”加“特殊经济区”方式引进外资

各国均以不同法律形式对外资进行保护和鼓励,如埃塞的“2002投资公告”、厄立特里亚“外资特别投资法”、吉布提“投资法”、肯尼亚“投资促进法”、坦桑尼亚“投资及保护法”等,这些法规均对外资给予税收、关税、财政补贴、设备折旧、利润汇出、再投资优惠及权益保护等优惠。

各国重视以“特别经济区”方式吸引外资,对自贸区、出口加工区、经济特区等入驻外企提供更为优惠的政策支持,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以及简化手续、提高管理效率。

埃塞的东方工业园,肯尼亚的阿斯河出口加工区,蒙巴萨、基苏木和拉穆自贸区都是比较成熟的经济特区,在制造业、出口贸易、物流商贸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坦桑尼亚的特殊经济区发展很有特色,目前其千禧贸易园,哈发迪、基松果、卡马尔、姆库兰嘎出口加工区和姆卡帕经济特区都运作良好,出口创汇和引进资金、技术效果显著;未来坦桑将仿照我国深圳和天津泰达城镇型经济特区方式,筹建巴加莫约、姆特瓦拉、基格玛经济特区和坦桑义乌物流中心,实现出口经济开发区、专业经济开发区和城镇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协同发展。


部分特殊优惠政策值得引起重视

除了各国给予的框架性优惠政策外,该地区国家在吸引外资方面采取了一些值得关注的特别措施。

一是该地区各国除少数限制性领域外,都允许外资设立独资公司,再加上非常宽松的利润汇出管制和优惠的招商引资条件,大大增加了对外资的吸引力。

二是对于外资企业利用利润再投资进行鼓励,例如埃塞对此给予27年的免税期,肯尼亚允许外资企业递延亏损直至盈利,坦桑对外资企业给予5年亏损补偿、以及投资回收前免缴所得税等等,这些措施降低了外资投资风险,促进外资进行长期投资和再投资,有利于“蓄水养鱼”、滚动发展。

三是部分国家加大对外资的补贴支持力度,例如吉布提对投资基础设施和商业不动产企业可给予10年所得税免除,在其自贸区内企业可免除所有直接和间接税;肯尼亚对制造业、酒店业及保税工厂和出口加工区企业予以100%补贴;坦桑尼亚甚至规定外资企业可享受资本投入100%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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