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徽省国际经济合作商会 当前时间:2013年4月2日 13:52:33
市场拓展
友情链接
资源环境当前位置: 市场拓展>> 资源环境

科摩罗:金融业监管的规定

2017-10-13 来源:驻科摩罗使馆经商处
   

科摩罗对金融业监管的法律主要有《银行法》、《投资法》、《非洲统一公司法》(OHADA)、《反恐怖主义投资法》及《反洗钱法》。根据《投资法》的相关规定,外国人及本国人享受同等待遇。《银行法》允许在科开设以下两种机构:1. 金融机构(特指开设银行),注册资金不得少于十亿科郎;2. 非金融机构(特指小型金融机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五亿科郎。

金融机构是受监管的部门,主要监管部门是:1、科摩罗财政部(外国投资者需与科摩罗财政部签订机构成立契约);2、科摩罗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3. 科摩罗投资促进署(ANPI),主要负责为新设金融机构发放营业执照。

科摩罗中央银行对银行进行监管,税务局对某些金融产品收取一定的税费。根据《投资法》的相关规定,在科设立的外国银行可享受7-10年免除关税及其他税收的优惠政策。

上一篇:中肯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下一篇:荷兰将开始进行税收改革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数据统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后台管理
安徽省国际经济合作商会 版权所有 推荐使用1024×768分辨率查看 技术支持:安徽谦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1-65377563 皖ICP备10013724号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2646号

总访问量 41053675      今日访问量 02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