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近期采取更加严厉的公司合规行动
由于日本国内成熟的市场和高水平的现金储备,“日本公司”现在越来越多地重新受到媒体和公众的关注,而且许多日本公司也越来越多地参与国际上的重大并购机会。日本公司的法律运营环境近年间一直发生着变化。由于众多备受瞩目的公司丑闻,日本立法者一直忙于修改日本立法,以进一步改善全球第三大经济体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文将主要介绍日本立法的以下三个方面的改革:
√ 支持独立外部董事所发挥的作用;
√ 引进日本首个辩诉交易制度;和
√ 发布日本“上市公司处理公司渎职行为的原则”。
在日本具有运营和业务的全球性公司应关注日本对公司监管加强的这一趋势。
直到最近,由于与外部董事有关的法定要求并不要求外部董事与公司管理层之间存在充分的独立性,且历史上多数日本董事会的独立外部董事非常少,因此日本在整体健全的公司治理方面的声誉受到批评。这些担忧部分推动了日本《公司法》的相应修订以及日本《公司治理守则》的引入。
2015年,日本《公司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外部董事新的资格要求,即提高了外部董事相对于公司管理层的独立性。此外,《企业治理守则》的另一项规定于2015年6月生效,要求上市公司至少聘用两名独立的外部董事。虽然这一规定尚未具有法律约束力,但选择不委任该等董事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开披露其原因。
尽管许多东京董事会一开始惯于由内部任命的董事长期主导,但该规定导致目前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中有80%或以上的企业拥有至少两位或更多的独立董事,这一比例与2015年仅30%的上市企业拥有外部董事相比有了显著增加。在日本设有上市子公司的全球公司应该意识到独立外部董事日趋增加的重要性。
日本的辩诉交易制度将于2018年6月生效,这为拥有日本业务的公司带来了新的合规风险。如果个人或公司提供有关某些犯罪(包括贿赂和串通投标)的证据,检察官可以驳回或减少刑事指控或同意处罚结果。与美国制度不同的是,这些证据必须涉及其他个人或公司被指控的犯罪行为。
因此,虽然存在保护措施可以降低这种风险,但个人或公司可能会通过提供有关无辜第三方的虚假证据来减少或避免自己的犯罪行为。这些保护措施包括强制要求律师参与辩诉交易谈判过程以及对提供虚假或误导性证据的行为采取制裁措施。拥有日本业务的全球性公司应该意识到潜在的风险。例如,一名因犯罪行为而被终止和起诉的初级工作人员,可能试图牵连一名无辜经理,以减少或逃避其自己的罪责。这种潜在的新风险突显了良好架构、积极和高级管理层主导的合规文化以及有效举报人程序的重要性。
2016年,东京证券交易所的日本证交所监管机关(JPX)公布了其《上市公司处理公司渎职的原则》(以下简称《原则》),规定了日本上市公司在调查涉嫌企业不法行为案件时应遵循的首要指导原则。虽然该原则对上市公司没有法律约束力,但JPX已宣布,在考虑违规公司的处罚或潜在除名时,其将考虑上市业务已经适用该等原则的范围。
《原则》鼓励公司建立一个真正独立和专业的第三方调查委员会,且调查对象对该委员会只有很少或没有监督,且该委员会与调查对象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原则》的其他主要组成部分鼓励公司确定导致相关渎职行为的根本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当局和相关利益相关者做出迅速和适当披露。在日本设有上市业务的全球性公司可能会被建议考虑这些原则对于其日本业务以及世界其他地区业务的重要性。
拥有日本业务的全球企业应特别注意,许多上述公司丑闻由于员工举报而曝光,而这种情况在十年前是非常罕见的。更多的独立外部董事、劳动力流动性增加以及从永久性就业向非永久性就业形式的转变所导致的员工对其雇主越来越低的“忠诚度”,加之社会对合规的总体关注增加,均意味着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举报和风险。这进一步强调了企业在日本强化公司治理和实施适当合规程序的重要性。
来源:高伟绅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