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安徽省国际经济合作商会 当前时间:2013年4月2日 13:52:33
信息服务
友情链接
对外劳务合作当前位置: 信息服务>>对外劳务合作

中越跨境劳务合作的问题与对策

2017-05-27 来源:承包商会
   

    开展中越跨境劳务合作的意义
    一、有利于打击非法用工,促进边境地区和谐稳定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和管理,大量越南边民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和边境地区的企业非法用工等现象,成为影响中越边境地区安全稳定的重要隐患。明智的做法应该是因势利导,引导跨境劳务向合法化、规范化发展,消除影响边境安全稳定隐患,并将其打造成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的新优势,促进沿边开发开放的新抓手。

    二、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打造沿边开放新优势
       随着边境用工需求和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的矛盾突出,劳动力成本增长很快,严重影响了沿边地区主导产业—加工贸易产业的发展。开展跨境劳务合作,分享邻国“人口红利”,已经成为沿边地区对外招商引资,发展边境加工贸易产业,承接东部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的“杀手锏”。

    三、有利于边境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兴边富民
       首先,有利于边境贸易转型升级。发展跨境劳务合作,有利于为进境产品落地加工产业提供低成本劳动力,促进边境贸易转型升级,达到兴边富民的目的。

       其次,有利于解决传统产业季节性用工短缺问题。资料显示,2012年以来,仅防城港市、崇左市这两个广西边境市,每年甘蔗榨季缺口更多达6万多人,并呈逐年上升趋势,而邻国越南劳动力充足,在北方边境地区甚至过剩,极受我方企业欢迎。巨大用工需求和成本差距,导致每到甘蔗榨季就有很多越南劳工通过非正规渠道到中国短期务工。

       再者,有利于打造优势产业。红木产业一直是中越边境地区重要特色产业之一。红木加工环节具有典型的劳动密集型特征,需要投入大量人工,越南劳工因用工成本低,能吃苦耐劳,环境适应能力强,深受红木加工欢迎,但是目前多处于非法状态。

    四、有利于推动产能合作,为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积累经验
       目前,广西正在边境地区推进中越东兴-芒街、凭祥-同登等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根据规划,发挥越南的人口红利是跨境经济合作区的核心竞争优势之一。此外,由于中越跨境劳务合作收益性明显、获得感强,越方态度积极主动,推进跨境劳务合作可以为建设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积累经验。

    五、有利于促进相互了解,实现民心相通
       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根基。跨境劳务合作通过加强双方人员交流和合作,有利于促进中越两国人民之间互相了解。

    中越跨境劳务合作常态化运行的制约因素
    一、中越未正式建立跨境劳务合作机制

    中越双方尚未建立跨境劳务合作沟通协调机制,以便专门协调推进跨境劳务合作模式、政策和管理事务;中越双方政府层面尚未签订有关跨境劳务合作的正式文件,管理模式尚在探讨,具体操作尚无依据。
   

    二、跨境劳务的法律保障和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
    跨境劳务管理涉及公安监管、出入境监管、务工监管、安全管理、医疗保险、劳动就业保障等多个领域,需要公安、边检、出入境、劳动保障、安全等多个部门,迫切需要强化顶层设计,出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将跨境劳务管理纳入法制化的渠道。

     三、尚未建立规范有序的跨境劳务市场
    由于中越两国尚未签订跨境劳务合作相关协议,跨境劳务合作市场尚未建立,跨境劳务招聘、培训、派遣、管理、保障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障碍,尚未形成双向的、有组织、成规模的规范有序的跨境劳务市场。目前用工企业主要依靠多年形成的口碑,在用工高峰期出现“用工荒”的时候,个别企业也尝试过到越南设点招聘。总体上,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务信息发布面有限,企业的招录面、境外劳工的求职面都非常狭窄。

    四、现有管理规定制约了跨境劳务合作顺利开展

    目前,境外边民持外国人出入境证到东兴试验区务工一次只能停留30天,长期务工需逐月办证,手续繁琐且费用较高。在调研中了解到,越南工人只能通过银行国际汇款到越南国内,操作流程较为繁琐,还要承受一定的财务成本。因此,越南边民劳工每个月随身携带务工收入返回国内,无形中增加了企业员工流失率和管理成本。

    推进中越跨境劳务合作  常态化运行的对策建议
    一、推动两国政府间协商,达成有关跨境劳务合作协议

    建议两国边境省市级地方政府尽快签订跨境劳务合作协议,建立合作机制,以有利于共同监管,共同协商解决跨境劳务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建议适度扩大跨境劳务合作的区域,允许先在国家批准的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范围内试行,之后再扩展到国家在沿边地区批准设立的所有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

    二、优化政策环境,为跨境劳务合作提供法律保障
    希望国务院尽快批准《边境地区居民出境入境管理办法》,将越南边境地区居民所持外国人停留证件有效期限最长为180日,并在规定期限内可以免费往返通行3次以上;加快地方立法工作。因此,建议广西尽早启动中越边境地区人员入境出境管理的地方立法,为跨境劳务合作提供法律保障。

    三、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提高跨境劳务管理服务水平
    建议国家、省区级地方政府将跨境劳务合作的审批管理权限下放到地级市政府,授权他们根据实际情况对跨境劳务合作进行管理。同时,边境省市应尽快出台有关跨境劳务合作的规范性文件,明确牵头部门,分工负责,紧密配合,共同推进跨境劳务合作。

    四、深化沿边金融改革,提供综合配套服务
    深入推进沿边金融改革。允许在各沿边开发开放试验区工作或居住的境内外个人,突破当前境内个人在银行只能办理商品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限制,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还可以办理经常项下包括劳务收支在内的服务贸易收支项下的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

    五、发展跨境劳务市场,培育跨境劳务中介机构
    探索建立中越跨境劳务市场,负责收集企业的用工需求、越南劳工的信息,并通过LED屏、公告栏等形式向外发布,组织招聘对接,协助办理相关证件等。同时,跨境劳务市场与公安、人社等部门信息联网,有利于协助有关部门对越南劳工实施有效管理,保障越南劳工的合法权益。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化跨境劳务中介机构,加强同毗邻国劳动中介机构对接合作,通过市场机制有效降低企业的招工用工成本。

上一篇:越南劳动力市场风险分析及用工指南
下一篇:“一带一路”相关劳动争议典型案例解读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数据统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后台管理
安徽省国际经济合作商会 版权所有 推荐使用1024×768分辨率查看 技术支持:安徽谦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1-65377563 皖ICP备10013724号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2646号

总访问量 25378345      今日访问量 021141